第一百七十章 三寸金莲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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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亦有人抗议,说国人缠足陋习没有千年历史,说缠足与裹足大不同,缠足与裹足是有区别的,从名字就看得出来。裹,衣服中间一个果子,软软的包在上面,不能用力,否则果子会被压坏。

而缠,是像木乃伊一样一圈一圈地缠在上面包扎。

汉人在明朝以前是兴裹足的,就像日本少女的白丝袜一样,软软的好看,也许走路会有困难,但是总不至于造成畸形。

明朝选妓女,小脚是一个标准,但这并不代表人们会为了小脚去掰断脚骨,只是上流社会和身份的象征。

考古也发现有些明代妇女并未纒足至变形畸形。

说是到了满清年代,缠足才大流行。

所以这方面争议甚多。

但明朝真的没有纒足吗?

明初文学家陶宗仪在其《辍耕录》的「缠足」一节说到,「如熙宁元丰以前人犹为者少,近年则人人相效,以不为者为耻也」,可知明代缠足开始流行。

明朝的瞿九思在着作《万历武功录》中曾经提出缠足可以抵御夷狄外患的说法:「虏之所以轻离故土远来侵掠者,因朔方无美人也。制驭北虏,惟有使朔方多美人,令其男子惑溺于女色。我当教以缠足,使效中土服妆,柳腰莲步,娇弱可怜之态。虏惑于美人,必失其凶悍之性。」翟九思想必是个热爱女子缠足的小脚控!他认为美人的定义乃是缠足之人,而那些野蛮民族既然不缠脚,那么一定没有美人的存在。

女孩的小脚可使步行时「娇弱可怜」让边境的游牧男儿毫无招架之力,所以才甘心远离故土南下侵略中原。为了抵御外敌,就要大力推广并且让游牧女子也跟着缠足,然后「虏惑于美人,必失其凶悍之性」,大明就会得以安全无虞了。

清兵趁明朝内战时入关,占领北京并逐步取得统治权后,清廷相继推行了剃发、禁止缠足、改变服饰的政策,历史上有名的「留发不留头,留头不留发」就是这样来的。这三项政策目的一致:「男子剃发、女子放足、衣冠改从清制」,即从最明显的外观开始改变汉人的生活,一步步消去「夷夏之防」的心态。

所以明朝女子其实真有躔足陋习,汉人女子缠足的习俗早已深植人心,没有一双小脚不但嫁不了好人家还会被认为是家教不严谨。

结果是宁可被重罚砍脚也不肯放足。

男子需剃发易服以保命,汉人女子仍保有缠足习俗,民间也出现「男禁女不禁」、「男降女不降」的黑色幽默。

清咸丰年间的纪录「京师内城民女,不裹足者十居五六,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。」

可知在清代是屡禁不绝。绝对不是满人弄的陋习。

满人杀汉人虽然残暴,但妇女纒足这陋习,真不该硬套在人家头上。

但是若说完全不能怪满清,也不完全对。

满人有办法一手举起屠刀一手怀柔,逼得汉人一一剃头留金钱鼠尾辫,为何后来纵容汉人改变发式一半,变成男不男女不女的阴阳头大长辫,又不禁汉人妇女纒足,只禁满人妇女纒足?!